
截至2021年12月30日,朝阳热电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为减轻国有企业负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有力条件。
长期以来,朝阳热电厂办大集体依托主体企业生存,由于历史原因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根据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加快推进全省国资国企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朝阳热电按照“先行先试、有力有序、确保稳定”原则,于2019年10月启动并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工作,年底工作方案报到国电电力等待批复,2020年11月通过国电电力备案,12月份完成方案民主决策和社保、国资委备案、职工安置等工作,2021年10月完成天酬公司资产处置,12月完成档案整理等后续工作。
面对产权关系复杂、职工安置比较困难、改制资金缺乏等困难,该公司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化解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坚持分类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安置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使厂办大集体与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该公司厂办大集体的成功改制,有效防范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孙雅君 杨太阳 李旭)